特殊服务
第504条和《美国残疾人法》(ADA)
《1973年康复法案》第504条和《美国残疾人法案》(ADA)都是民权法律,保证“任何符合条件的人不得仅仅因为残疾而被排除在外”。这意味着学校必须识别有残疾的学生,并提供支持和服务,以确保这些学生有同样的机会参加学校的所有项目和活动,尽管他们有残疾。
为了符合504计划的资格,您的孩子必须有书面残疾(身体或精神损伤),严重限制了学校的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。504计划可能涉及的残疾包括多动症、糖尿病、哮喘、抑郁症和与健康有关的问题。
与你孩子的老师、学校辅导员或网站管理员交谈,请求帮助,并确定是否应该考虑504评估。
如果你想要一份《康复法案》第504条规定的家长权利的复印件,请联系你的学校管理员或去下面的资源部分。
特殊教育评估
如果您和您孩子所在的学校在普通教育方面尝试了各种改变,但效果不佳,学生援助小组将为您转介进行特殊教育评估。家长也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进行评估。你应该以书面形式提交你的请求,注明日期,并注明所有关注的领域。将请求提交给学校管理员或辅导员。特殊教育受《残疾人教育法》(IDEA)的立法指导。
在你提出要求的15天内,你会收到:
- 一份评估计划,说明你的孩子将被评估的领域;或
- 学区拒绝评估的通知,并给出了理由。你有权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。
如果您收到评估计划,您必须签署并返回学校。
在收到签署的评估计划后的60天内,所有的评估都将完成,并将举行个人教育计划(IEP)会议来讨论您孩子的资格。如果您的孩子符合条件,将开发IEP。IEP将包括满足孩子需求的具体目标,以及支持这些目标的服务。
FUHSD很自豪能与加州自闭症专业培训和信息网络(CAPTAIN)合作,为自闭症和相关发育障碍患者推广循证实践。CAPTAIN是加州教育部全州支持系统的一部分。
联系信息
南希·沙利文教育和特殊服务主任(408)522-2232
Roxy Machuca特别事务协调员(408)366-7771
迈克尔·马丁内斯特别服务协调员(408)522 -2250
凯瑟琳·罗德里格斯特别服务协调员(408)522-2285
蕾妮·奥利瓦雷兹行政助理,特别服务部(408)522-2240